天博app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及子公司杭州鸿旺宠物用品有限公司购买的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临平支行的《浙商银行2023年涌盈添利安享3号人民币理财产品》非保本浮动收益类理财产品于2023年7月13日到期,并于2023年7月14日兑付。具体情况如下:
上述理财产品的购买情况详见公司于2023年1月19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07)。
9、产品兑付日:指本产品到期后投资者理财兑付资金的到账日。理财兑付资金于产品到期后5个工作日内划至投资者指定账户。产品到期日至兑付日不计利息。
10、业绩比较基准:4.00%/年。本理财产品为净值型产品,业绩表现将随市场波动,具有不确定性。业绩比较基准是浙商银行基于投资范围内各类资产的收益率水平、投资比例、市场情况等因素进行静态测算和情景分析所得出和设定的投资目标。
本理财产品投向不低于80%的债券、货币市场工具、非标准化债权类资产等固定收益类资产,可能投向不超过20%的权益类、商品与金融衍生品类资产,根据拟投资资产种类、配置比例、运作策略等因素,结合宏观经济情况和市场趋势的预判分析,综合测算、确定本理财产品的业绩比较基准。
业绩比较基准不是预期收益率,不代表产品的未来表现和实际收益,仅作为业绩参考和计算浮动管理费(如有)的依据,不构成对该理财产品的任何收益承诺,投资者能获得的最终收益以实际支付为准。
11、产品风险等级:PR2(对应风险评级为较低风险,本评级为浙商银行内部测评结果,仅供投资者参考。)
根据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及下属实施募投项目的子公司湖州天元宠物用品有限公司、杭州鸿旺宠物用品有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可以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0,00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和不超过15,000.00万元(含本数)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购买的投资产品期限不得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4月18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7)。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本理财产品为非保本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理财产品销售协议书(机构客户)》等文件列举的具体风险如下:
本理财产品是根据当前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和国家政策设计的。如国家宏观政策以及市场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发生变化,可能影响本理财产品的发行、交易、投资、兑付等工作流程的正常进行,从而影响本理财产品的投资运作,则投资者可能面临本金和收益遭受部分甚至全部损失的风险。
本理财产品所投资的资产或资产组合项下义务人可能出现信用违约情形,无法如期偿付融资本金与利息,则投资者可能面临本金和收益遭受部分甚至全部损失的风险。
本理财产品存续期内,由于市场利率、汇率变化,债券、股票等投资品市场价格波动,以及市场已出现或未来可能出现的其他重要因素影响,将导致本理财产品所投资的资产或资产组合出现估值波动,从而影响本理财产品的净值,投资者可能面临投资本金和收益遭受部分甚至全部损失的风险。
当市场出现极端情况或投资者集中、大额赎回情形下,本理财产品可能因持有现金头寸不足或所投资的资产无法及时变现,导致无法按约定向投资者及时兑付理财资金,投资者可能面临理财资金无法及时到账及/或持有的本理财产品整体损益出现不利情形的风险。
在本理财产品运作过程中,投资管理各方受经验、技能、执行力等综合因素的限制,可能对本理财产品的运作与管理形成负面影响,投资者可能面临本金和收益遭受部分甚至全部损失的风险。
由于交易对手受偿付能力、流动性管理能力以及及时履约意愿等因素影响,导致交易对手不履约,可能影响本理财产品的投资管理,则投资者可能面临本金和收益遭受部分甚至全部损失的风险。
如本理财产品管理人及理财合作机构由于内部作业、人员管理、系统操作及事务处理不当或失误等,则投资者可能面临本金和收益遭受部分甚至全部损失的风险。
在本理财产品募集期内,国家宏观政策以及市场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变化或其他经理财产品管理人合理判断需延长/缩短募集期的情形,产品管理人有权宣布本理财产品募集期延长/缩短,本理财产品可能延后/提前成立。
如果本理财产品因募集规模低于本理财产品说明书约定的本理财产品最低成立规模,或出现政策、法规、市场或其他因素导致本理财产品不能成立的情形,理财产品管理人有权宣布本理财产品不成立,投资者将面临再投资的风险。
本理财产品存续期间,由于国家宏观政策变化、市场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变化、本理财产品所投资资产提前结清、意外事件、不可抗力以及其他可能导致理财产品管理人无法继续履行本理财产品投资管理义务或经理财产品管理人合理评估且审慎判断不适宜本理财产品继续存续运作的情形,为保护投资者权益,理财产品管理人有权按照理财产品销售文件的约定部分/全部提前终止本理财产品,投资者可能面临本理财产品部分/全部提前终止后再投资的风险。
因缺乏交易对手、市场成交量不足、资产限制赎回、暂停交易、所投资产发生风险或不能及时变现、发生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政府行为、自然灾害等)及其他理财产品管理人认为需要延期兑付的情形,可能导致理财产品管理人无法在理财产品销售文件约定的清算期内完成理财资金的清算与返还,投资者可能面临本理财产品兑付延期、兑付方案调整等风险,投资者由此可能面临投资本金和收益遭受部分甚至全部损失的风险。
理财产品管理人将按照理财产品销售文件中约定的信息披露方式、披露途径向投资者披露涉及本理财产品的各类信息和重大事件,投资者应及时查询了解。如投资者未及时查询相关信息或由于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的影响使得投资者无法及时了解本理财产品信息,进而影响投资者的投资决策行为,因此而产生的责任和风险由投资者承担。如投资者未及时告知理财产品管理人联系方式变更或理财产品管理人在其认为需要时无法及时联系到投资者,使得投资者无法及时获知本理财产品信息,进而影响投资者的投资决策行为,因此而产生的责任和风险由投资者承担。
浙商银行作为本理财产品的发行人、管理人,独立履行产品管理职责;浙商银行作为本理财产品托管机构,独立履行本理财产品托管职责;浙商银行作为本理财产品销售服务机构,承担本理财产品的销售服务工作。
本理财产品可能投资于管理人或托管人的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一致行动人、最终受益人,托管人,同一股东或托管人控股的机构,或者与管理人或托管人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机构发行或承销的证券,或者从事其他关联交易。上述各方在业务执行及实施上具有隔离机制,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且上述各方将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按照市场公允定价进行公平交易,但仍可能存在利益冲突。提请投资者充分知悉、关注本理财产品关联关系和关联交易风险,投资者签署本理财产品销售文件即代表投资者认可且同意上述可能发生的关联交易并自愿承担相关风险。
自然灾害、战争、金融危机等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因素的出现,或系统故障、通讯故障、投资市场停止交易等意外事件的发生,可能对本理财产品的受理、成立、投资运作、资金返还、信息披露等造成影响,甚至可能导致本理财产品本金和收益的降低或损失,以及本金和收益延迟支付。对于由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风险导致的任何损失和延迟支付,须投资者承担。
1、公司财务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的投资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内审部门负责对低风险投资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的审计与监督,每个季度末应对所有理财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的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现金管理产品,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以更好实现公司资金的保值增值。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以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理财的未到期金额合计为9,500万元,未超过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范围和投资期限。